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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点场所预防控制工作指引的通知
深肺炎防控组〔2020〕2号
当前,多地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广东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普通家庭、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学校、企业、养老院等9种重点场所预防控制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4.深圳市火车站、高铁站、地铁站、汽车客运站、飞机场和港口码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8.深圳市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9.深圳市农贸交易市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指引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0年1月31日